可以,以下这些房屋买卖合同能撤销:
1、因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。
2、显失公平的房屋买卖合同。
3、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四十七条【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】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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